关于工学院开展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通知
日期:2022-04-08 17:13:36  发布人:工学院  浏览量:2

工学院院内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相关精神,为有效防范处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带来的风险隐患,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工学院计划组织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排查整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专项整治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严禁使用学校电力和算力等国有资产从事虚拟货币挖矿非法获利活动,对发现的挖矿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部门应全面排查本部门师生是否在办公室、实验室、机房、学生宿舍等学校网络环境中和物理空间内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一旦发现相关行为,应立即停止网络接入,并报工学院网络安全工作小组处置。

二、开展主机安全风险自查

各部门对本部门师生的个人电脑和服务器开展一次安全自查,防范主机被挖矿木马控制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感染挖矿木马会造成主机CPU/GPU明显占用,持续消耗大量电力资源,系统运行速度变慢,无法通过重启解决问题。师生电脑和服务器应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安装杀毒软件和主机防护类软件,定期检查CPU/GPU利用率和能耗情况,对已停止使用或已废弃的电脑和服务器进行关机、断网、断电。如发现个人电脑或服务器被挖矿木马控制且无法自行处理的,可与工学院网络安全工作小组联系协助。

三、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压实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本人账户实名上网要求,提高师生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及技能,及时发现和清理可能存在的病毒、木马和安全漏洞,避免本部门电脑或服务器成为挖矿的跳板和控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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