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暨推荐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日期:2021-05-07 11:16:49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21

校内各单位:

    为鼓励我校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申报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推荐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申报范围

    学校从事本科教育教学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均可以申请校级级教学成果奖。

    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三、申报条件

    1、成果应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在指导实际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校及社会产生了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且须在近四年中无重大教学事故和未受行政处分;一般要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5、成果主要成员不得超过10人;每人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1项;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6所有项目均需由所属单位推荐,二级学院(部门)对个人或集体的申报项目审核后统一向学校申报。

    7、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清单

    1)《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

    2)反映申报项目的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个汉字)

    3)项目成果的支撑材料(若为教材,需提交样书)

    2、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

    1)每个项目需提交《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成果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含支撑材料清单)各一式一份。

    2)《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单独装订;“成果总结”及“支撑材料”合并装订。

    3)每个单位同时提交《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4)以上所有材料单位签字盖章后由各单位统一提交。

    (2)电子材料

    提交上述纸质材料的电子文件,需保持内容一致。

    (3)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1520日前,将上述要求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4)说明

    提交材料需保证真实和准确性,否则因此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评审工作

    1、等级设置

    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2、评审方式

    评审工作分网上公示、会议评审两部分,采取网上公示与评审工作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

    3、异议处理

    任何个人(单位)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教务处提出;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将异议核实和处理情况提交评审委员会裁决。

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件2:单位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doc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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