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1学期公共课(非数学英语类)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3-12-27 10:10:57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2437

各学院:    

    关于我校2023-2024-1学期公共课(非数学英语类)期末考试安排请见附件(1EXCEL表,多个表单),请同学们及时下载附件并认真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认真复习,按时考试。

特别强调:

    1.请同学们携带证件参加考试(身份证或学生证或二代社保卡都可),无证件者监考老师有权禁止学生参加考试。同时请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期间全程监控,不要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更不可有作弊等违纪行为。

    2.禁止将手机、电子手表等通讯设备带至考位或旁边座位,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不论是否使用,均按违规处理。

    3.重修,只允许名单中的学生参加考试,若确实报名重修,但未在名单中列举,请在考前自行联系学院教务核实情况,考试当天,监考老师无权同意。

    4.2021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形式与政策》开卷考试,其他课程均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只允许携带书本参加考试,携带笔记及其他复印资料参加考试按考试违规处理。

    5.《体育》及重修,《形势与政策》,《职业生涯规划》及其他未列举非数学英语类公共课期末考核,请按上课教师要求执行。

有关答题卡(答题卷):

    1、如相关考试科目有答题卡(答题卷),请在答题卡(答题卷)上作答,否则不予评分。     

    2、答题卡(答题卷)内准考证号就是学号,请从左到右正确填涂(2B铅笔或黑色笔填涂),不填涂或只写未涂或只涂未写均视为废卷,成绩无效。


    附件:2023-2024-1学期公共课(非数学英语类)期末考试安排表-学生版.xls


教务处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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