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内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4-03-15 14:49:40  发布人:什邡校区管委会  浏览量:0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杜绝消防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什邡校区非机动车规范管理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318日起

二、管理范围

进入校园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三轮车。

三、进出校园

(一)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三轮车统一由北2门(生活门)进入校园。

(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三轮车进出校门需减速慢行,服从校卫队员的指引和管理。

四、车辆行驶

(一)非机动车在校内靠右侧骑行,禁止载人,严禁驶入禁行、禁停区域,骑行时不得有逆向行驶、手持物品行驶等影响安全的行为,请勿抢占机动车道。

(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三轮车骑行须佩戴头盔,在校内骑行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五、车辆停放

(一)校内所有非机动车须有序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校内其他区域严禁乱停乱放。

指定停车区域:2门(生活门)后非机动车停车点,详细位置见附图。

(二)停取车辆要有序,不得无故推动、破坏他人车辆和堵塞通道。

(三)严禁在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处等区域和室内为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飞线”充电。

(四)学校每年定期对校园内的僵尸自行车、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

六、违规处理

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保卫处将采取锁车、扣车等方式进行处理。电动车违规充电的,保卫处将采取锁车、扣车、没收等方式进行处理。   

非机动车违规被锁车、扣车的,认领程序如下:本人写情况说明并书面保证不再违规,学生违规的由辅导员、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教职工违规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领取手续。对3次及以上违规的将通报二级学院或部门,并取消入校资格,车辆清理出校。

                                                                       

                                                 保卫处

2024315

附图           【校内非机动车停车点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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