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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招生录取快递(9):云南、贵州、陕西、青海、宁夏、新疆、黑龙江等省本科录取结束
日期:2016-06-02 15:03:52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214

近日,我院在云南、贵州、陕西、青海、宁夏、新疆、黑龙江等省(市、区)的普通本科录取工作已经圆满结束。

     云南省录取最低分文、理科分别为430和363。

     贵州省录取最低分文、理科分别为418和350。

     陕西省录取最低分文、理科分别为448和442。

     青海省录取最低分文、理科分别为356和301。

     宁夏回族自治区录取最低分文、理科分别为426和4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取最低分文、理科分别为380和361。

     黑龙江省录取最低分文、理科分别是362和371。

     目前,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的打印和封装工作正在进行,预计将于近日寄出。

     至此,除甘肃外,我院在其余28个省(市区)的普通本科录取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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