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2021年教学指导会议纪要

发布:2021年6月26日 17:04             浏览量:0

1、会议时间:2021年6月24日

2、参会人员:所有教学指导成员

3、会议纪要:

为做好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人工智能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示范中心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召开了示范中心年度工作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交流了示范中心建设经验,讨论了示范中心资源共享信息化建设框架体系草案和示范中心管理办法。

示范中心主任指出,人才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人才培养、尤其是创新人才培养,是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也是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工作。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学生动手实践 能力培养是其中的弱项,也是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重中之重。建设示范中心的目的,就是通过示范中心实验教学的改进,辐射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所有在校学生,带动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提高。示范中心代表了我校实验教学的最高水平,是示范中的示范。示范中心要加强自身建设,把握方向,多做贡献。他指出,示范中心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激励学习兴趣、开发学习潜能、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深化实验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模式和方法。

二是提高实验课质量,处理好实验教学质与量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的激情,引导学生走上创新之路。

三是提高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大力开发虚拟实验课件,加强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通过信息网络共享实验教学优秀成果,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示范中心主任的重要讲话明确了示范中心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思路。代表们表示,作为省级示范中心,要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探索实验教学改革新思路,改进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凝练优秀教学成果,建设优质教学资源。要积极开展交流和培训活动,主动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引领全校实验教学改革的方向。与会代表认为,省级示范中心管理办法对促进示范中心的建设发展非常重要,希望尽快修改后印发。

示范中心主任还在会议总结中传达了日前教育部召开的“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工作研讨会”会议精神,并结合当前高等教育的形势,对示范中心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不断加强示范中心自身建设。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示范中心管理和运行机制。深入研究国内外实验教学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快实验教学改革,积极开发创新性实验,进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全省实验教学改革提供示范。

二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示范中心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重要意义。省级示范中心要面向全省高等学校发挥示范作用,积极组织创新性实验活动,为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络共享平台提供优秀教学成果,与全省高校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

三要加强交流与合作。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教学理念和经验;加强示范中心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在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方面形成合力;承担相关实验教学和实验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推动学校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

四是我校要高度重视示范中心的工作和肩负的责任,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示范中心的进一步建设和发展,支持示范中心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示范中心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示范中心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的力度,努力把示范中心建设成为创新人才培养的基地,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实践和示范辐射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