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翔橹:抵制非法买卖账户 提高征信意识以及风险意识
日期:2021-03-20 17:31:02  发布人:工学院  浏览量:7806


一、非法买卖账户,你有所不知的危害性

(一)为犯罪活动推波助澜,后果严重

开办、贩卖账户犯罪团伙会通过电商平台、QQ、微信等各种渠道发布收卡广告,这些被回收的银行卡极有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于洗钱、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等非法活动,而你也就间接成为了非法活动的帮凶,严重的还会承担
刑事责任。

(二)泄露敏感信息,埋下利益受损隐患

银行卡内存储了个人敏感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让开办、贩卖账户犯罪团伙轻易获取和倒卖这些个体信息,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或以你之名办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消费埋下了隐患。

 

二、非法买卖账户会受到金融惩戒,让你寸步难行

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是违法行为,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将面临“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的金融惩戒。企白点讲:一旦受到金融惩戒,5年内不管是你的网银、手机银行等银行业务线上渠道,还是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移动支付功能将全部关闭,你已经习以为常的线上购物、外卖点餐、叫车服务等便捷生活方式将全部受限,也许到了那个时候,你才会追悔莫及——非法买卖账户,寸步难行。

 

三、预防电信诈骗、远离不良贷、套路贷

诈骗分子无论花言巧语,手法如何翻新,最后都要落到一个点上,就是要钱。所以提醒你们,千万不要轻信那种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不要轻易透露自己银行、支付宝、微信等金融信息,如果有疑问的话,在校期间要及时拨打辖区派出所电话69005110,或者向老师咨询核实。

 

(一)如何识别与不良校园贷相关的诈骗手段?

1.名为助学,实则圈钱

不法分子往往以家境贫困,尤其是从边远闭塞地区考入大城市的大学生为目标,以提供助学金的名义,要求学生提前将学费汇入指定的账户,用于成功注册学籍

2.名为校友,实则骗子

不法分子假冒学生或校友身份,获取信任,假借手续费奖励话费等名义,引诱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假冒身份骗贷圈钱。

3.名为兼职,实则陷阱

不法分子打着兼职刷单招聘或者培新旗号,假借提升社会综合能力或赚取零花钱的名义,诱骗在贷款平台注册并将贷款划转到指定账号作为保证金、或承诺将分期归还本息等骗取资金。

 

4.名为创业,实则敛财

不法分子假借投资名义,打着助学或者创业的旗号,以发展下线等传销方式,实施逐级诈骗敛财。

5.名为帮忙,实则借贷

身边同学苦苦请求,借用你的学生证、身份证信息帮他办理校园贷注册网络公司,出于义气,将信息告诉同学,结果被追讨欠款的成了自己。

 

(二)如何对待校园贷?

1.树立理性消费观点,切勿盲目攀比。学生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消费,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减少情绪化消费、跟风消费,拒绝过度消费、超前消费;要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

2.掌握金融贷款知识,提高对金融诈骗和不良借贷的防范意识。当前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广大学生应主动了解和学习金融知识,提高辨别合法金融服务的能力,避免被表面假象误导从而陷入困境,谨防落入欺诈陷阱。

3.遇到困难,应主动向学校寻求帮助。学校资助政策体系可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如学习生活面临经济困难,学生应向学校提出帮助诉求,学校会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资助。

4.谨慎选择线下正规金融机构。现阶段,按照银监会、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847号),国家已着手整顿校园网贷,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若在消费、创业、培训等方面确有合理的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建议选择经银监部门批准可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的线下正规金融机构。

5.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权益。要提高警惕,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坚决不将身份证、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如因前期疏于防范已陷入不良网贷的困扰中,自身权益正在或者即将遭受伤害,应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情况,并寻求公安部门的介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如何防范电信诈骗?预防诈骗

谨记“六个-一律”、“八个凡是”“四个不要”原则

“六个一律”

1.  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

2.  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

3.  只要一-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的,一律挂掉;

4.  所有短信,让我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

5.  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

6.  一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

 

 

“八个凡是”

1.  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一律终止联系;

2.  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一律终止联系;

3.  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钱的,-律终止联系;

4.  凡是通知”家属”出事或有急事要先汇款的,一律终止联系;

5.  凡是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一律终止联系;

6.  凡是要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一律终止联系;

7.  凡是自称领导(老板)要求打款的,一律终止联系;

8.  凡是陌生网站(链接)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一律终止联系。

 

“四个不要”

1.  不轻信。遇事冷静,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诱惑。多思考、多商量,不轻信陌生人。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时 , 积极向周围的亲人、朋友做好宣传。特别要注意提醒中老年等易受骗群体。

2.  不透露。个人身份信息、支付密码验证密码、金融信息严保管。

3.  不汇款。陌生人提到转款、汇款必核实。

4.  不刷单。不参与任何与“刷单”相关的事情。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

 

同学们,一定要增强防范电信诈骗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





核发:0 点击数:7806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

学院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 百叶路一号 邮编:611731 办公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东办公楼3层 ©2016-2022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工学院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编号:蜀ICP备5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