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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电子工程技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管理体系的结构图
制度建设

应用电子工程技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是进行实验教学,开展科学研究的必要物质条件,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管理,精心维护,科学使用,努力提高仪器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2.二、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由专人管理,并负责仪器的登记、消帐,并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三、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自行使用、移动、调换和借用仪器设备,师生员工都要遵守有关制度,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
      4.、实验室要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管工作,特别要重视安全防范,抓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要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类型分别做好防潮、防热、防尘、防震、防锈等工作,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性能,上电烘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适时校正主要指标,使其经常保持完善可用状态。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并登记备查。如发生严重事故,应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
      6.在进行实验教学之前,任课教师要熟悉掌握所用设备性能及其相关的注意事项.
      7.实验任课教师课前要向学生讲明操作方法及其保护措施。
      8.仪器设备存放保管做到整齐、安全、清洁、方便。


应用电子工程技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守则


      1.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热爱实验室工作,积极完成各项教学和科研任务。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不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以权谋私,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3.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爱护教学设备和器材,工作中要胆大心细,有条不紊,修旧利废,注意节约。
      4.管理人员应熟悉所管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要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努力提高设备器材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5.实验室设备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账物相符。外借设备、器材,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外单位人员借用器材设备,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同意,按规定办理手续,方可借出。
      6.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在实验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或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者,应进行批评教育,直到实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7.实验室在积极完成教学任务和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应积极开展对外技术服务,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
      8.注意防火、防盗、防止人身事故,离开实验室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应用电子工程技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开放实验室学生守则(一)


      1.进入开放实验室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开放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仪器的设备的操作规程,接受安全教育,自觉服从管理。对违规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2.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明确实验目的、原理和步骤,写出合格的预习报告,并回答值班指导教师提出的问题。无预习报告者不得参加实验,并作违规处理。
      3.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预约时间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在预约时间2小时前取消预约。有特殊情况不能取消预约的,必须在事后持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的证明,到实验室办理撤消预约手续,否则将作违规处理。
      4.学生不得擅自改变实验基本要求。在完成规定的实验内容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增加实验内容,或自选设计实验,有创意者,可加分。
在实验过程中随时注意安全。如发现仪器设备有损坏、出现故障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报告值班指导教师处理。


应用电子工程技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开放实验室学生守则(二)


      1.实验过程中出现问题和困难,应尽量自行寻求解决办法,也可以请值班指导老师答疑。
      2.实验中学生不得随意调换或拆卸实验仪器设备,不禁私自拆卸仪器设备。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应按规定酌情赔偿,并作违规处理。
      3.实验中必须如实记录实验数据,按时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结果。
      4.学生实验完毕,必须切断自己实验位置上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必须按原样整理好实验桌面上的仪器设备及配件,将个人物品和废纸杂物带离实验室。
      5.实验室内不得乱扔杂物、纸屑,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室内文明整洁。
      6.实验期间不允许将与实验无关的人带入实验室,不得玩游戏或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严禁修改、删除、复制计算机的系统软件与应用软件。一旦发现将作违规处理。
      以上各项规定务必请学生遵照执行。所有违规均将记录在案,若累计违规次数超过规定的,将取消本学期该实验课程的考试资格。


应用电子工程技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开放实验室值班教师守则


      1.每个值班教师负责开放实验室的调度指挥,并协助答疑工作值班教师必须挂牌值班。
      2.开放实验室值班教师必须按时进入值班岗位,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向负责教师汇报,在安排好替班的教师后方能离开,并将情况作记录。
      3.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有责任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4.值班教师要随机检查学生的实验预习情况,每个班次随机抽查不少于10人次,检查结果要作记录,并将记录在实验记录本上登记。
      5.值班教师有责任检查开放实验室中学生实验的进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开放实验室学生守则”的现象。
      6.值班教师一旦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应对其进行教育,核实清楚,并在实验记录本上登记。
      7.实验中发现实验仪器设备有损坏的, 必须将设备名称,组在实验记录本上登记,并要求相关学生签字。
      8.学生实验完毕,值班教师要检查并整理好实验室仪器设备。有故障或损坏现象,必须在实验记录本上登记。
      9.离开实验室时,务必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0.开放实验室指导教师负责责任班级的实验室安全卫生,文明教育和实验室指导,并按时批改实验报告。
      11.开放实验前对学生进行集中辅导,主要进行管理指导、知识指导,重点讲解共性的问题,宣讲开放实验室学生守则。
      12.开放实验开始后,不定期集中实验辅导不得少于3次。
      13.每两周检查学生完成实验的情况,如有未按期完成规定实验者,应向负责教师提交书面报告。
      14.学期中期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实验期中检查,学期末对学生进行实验期末考查。
      15.实验课程结束后三天内提交学生实验成绩。


应用电子工程技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实验室使用须知


      实验室是用来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完善实际操作技能的公共教学场所。为保持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状态良好,以便顺利完成学院实验教学任务,电子信息基础实验中心制定以下规定:
      1.请各位老师在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前进行清点,检查所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数目是否同登记册上的数目一致,并对实验板的数量进行清点。
      2.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损坏,应及时在登记册上进行备注,通知对应的实验中心相关老师,并将出现损坏的实验设备仪器或实验板单独放置。
      3.实验室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断电并归位,任课老师应指挥学生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实验板进行整理检查,核对各种附件是否齐全,数目是否一致。如有缺损,应及时在登记册上进行备注,并通知实验中心相关教师。
实验室是公共教学场所,日常的管理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请各位教师在教授技能和知识的同时,也注重一下育人工作,最终达到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保证学院实验室实验设备为更多的师生服务。


应用电子工程技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实验室学生守则


      1.按时上课,未完成实验不得早退,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实验时间。
      2.学生必须听从教师的指导,做好课前预习,按时按编组进行实验。
      3.学生必须以严肃的态度进行实验,严格遵守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出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不得自行处理,不得挪用其它桌上仪器设备。
      4.爱护教学设备和器材,实验中操作要符合规范,实验完毕需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方可拆除线路,并将仪器设备恢复原状,归放整齐。
      5.保持实验室肃静、整洁,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不得乱抛果皮纸屑。每次实验完毕,应协助打扫实验室卫生。
      6.借用实验室器材、仪器设备、工具等,应按规定制度办理,履行登记手续。丢失、损坏实验器材、设备,应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并部分或全部赔偿经济损失。
      7.不得动用实验室储存的物品,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
      8.离开实验室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遇有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卫处。